兒科診療室~ 過動症的治療方法
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兒童精神科主任 何志培

(1)藥物治療:
經過數十年的研究及臨床觀察,對本症唯一有效的藥物為中樞神經系統興奮劑。常用的藥物有利他能(Ritalin),常用量5∼40mg/日;苯異妥因(Pemolin),常用量5∼100mg/日。用這類藥物需注意由小劑量開始,每天早餐後服用,如藥量較大,可在早、午餐後服用,晚上不可服用。並實施星期日、假日停藥。根據療效及副作用決定劑量及用藥時期,一般須服用數月至數年。6歲以下、青春期以後原則上不用藥。

對於過動症患童祇要不伴有情緒障礙,則不論是否伴有行為規範障礙症,均有療效,主要是能改善患童的注意力欠缺。

現代研究認為此類藥物的短期療效十分顯著,隨著注意力改善,可減少過動,違背及與同儕關係不良等行為問題(Barkley 1989),從而使家庭關係也有所改善(Schacher等1987),學業成績亦會隨之提高。但Matier(1992)報告這類藥物僅能改善患童注意力,而對衝動、過動等無多大助益。至目前尚未見有這類藥物長期作用的報告,且有可能會出現情感淡漠、社會退縮、刻板動作、發呆、憂鬱、食慾減退、影響發育等不良反應。故此類藥物必須在專科醫師指導下服用,切勿自行濫用。
其他藥物如安眠藥、抗精神病劑、抗焦慮劑、抗憂鬱劑等對本症無益,有的還會使症狀惡化,故不宜用。

(2)心理治療:
對單純的過動症狀,如無明顯社會心理因素者,採用系統性心理治療對患童無顯效(Gittelnan等1989),但對患童本人和家族的社會心理問題,採用一些有針對性的心理諮詢,行為矯治或家族治療有幫助。

(3)教育:
針對此類患童注意力不集中、易分心、過動、易激惹、自尊心低等特點,及有些神經發展遲緩,採用一些特殊教育還是有幫助的,惟應注意以下各項。

1. 應明瞭患童疾病的性質,尋找及去除可能的致病誘因,不可歧視、粗暴、打罵,要有耐心,發現其優點時即予以表揚,以利逐漸提高自尊心。

2. 對過多的精力要給予發洩,如多安排戶外活動、打球、跑步等。

3. 訂定簡單的規矩,從小即培養心無二用,如吃飯時不看電視,做作業時不拿玩具等。惟規矩要切實可行,簡單明了,以免難於遵守。

4. 對於打架、傷人等攻擊行為,以及毀物等破壞行為,應像對待正常兒童一樣嚴加制止,不可袒護。

5. 如條件許可時,學校對這類患童應採用小班教學,環境安靜,加強個別輔導。對於良好行為如靜坐聽課,注意力集中,作業不粗心等應及時給予表揚鼓勵,以利強化。

6. 要加強家庭與學校之連繫,共同教育,既不歧視粗暴,也不以病為藉口而過分遷就。總之,教育應持之以恆,有信心、有耐心,堅持數年,對提高自尊心,提高學業成績會有所助益。

(取材自育兒生活雜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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