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嬰幼兒對於「物權」觀念還未建立前,常會因為喜歡別人的玩具,順手帶回家或爭執的狀況時常可見;此時,父母應適時的教導孩子,愛惜別人的玩具,以及學習與同伴相處、分享玩具等美德;若未及時糾正,日後易養成孩子侵略性、霸道等偏差行為。
在日常生活中,孩子們互搶玩具的戲碼一再重複上演,煩躁無奈的父母除了怒斥、責罵外,總是束手無撤,不明就理為何孩子有自己的玩具,仍然要去搶別人的玩具。如何教導孩子玩玩具、尊重同伴,進而彼此分享所擁有,是為人父母必修課題。
孩子為什麼不喜歡自己的玩具?
我們常在托兒所觀察到學齡前階段的幼兒,常常不喜歡自己的玩具,而要別人的玩具,這一點令很多父母百思不解的,以下即針對在幼教經驗的觀察中,分析其原因如下:
1.喜新厭舊︰
幼兒對於玩具多半是喜新厭舊,價值觀念和大人不完全相同,只要是新奇的、沒見過的或是沒玩過的,對他來說都是好玩的。
2.玩具不是自己所喜歡的︰
也許玩具很美麗、價值很昂貴,但不一定是孩子需要的。既然是孩子要玩的,大人應當尊重他的選擇,在購買玩具時,也讓孩子參與意見,對孩子來說,這也是一種學習。
3.家中的玩具太多︰
家中玩具太多,引不起孩子的興趣,該怎麼辦呢?可以把一部分玩具暫時收藏起來,過些時候再拿出來玩,以增加玩具的新鮮感。
4.受電視廣告與流行的影響:
孩子最崇拜英雄,尤其是電視卡通影片中的主角。就孩子而言,擁有流行玩具在群體中較容易獲得認同。
5.不知道玩具的多功能玩法:
父母買了新玩具給孩子,未先引導孩子玩法與陪伴孩子一起玩,使孩子對新玩具的接觸,只有外表新奇漂亮、單一玩法,待新鮮感過後,即拋棄一旁;若看到別人在玩相同性質玩具或展現出更多功能的玩法,即被吸引,此時對自己的玩具即不感興趣,而會想要別人的玩具。
影響日後行為習慣
兩歲半前的嬰幼兒,幾乎只以自己的需要來看世界,因此玩具為此年齡孩子的安全感依附,最常見的是孩子出門或在家時,手上會抱著自己心愛的玩具或布偶;而兩歲半以後,遊戲的層次開始發展,玩玩具的行為也開始擴充到注意他人,從觀察他人玩玩具,到常帶玩具去幼兒園跟其他小朋友交換玩具,若對方不借,則想辦法玩到或與他人起爭執,對自己的玩具則不會珍惜,總覺得別人的玩具較好玩,而吵著父母也要買跟其他小朋友的一樣,造成父母不少困擾,此行為的年齡發展界線,甚至到上小學時都還可能出現,因此如何在學齡前正視此問題,探究原因是非常重要的。
學習與同伴分享玩具
當孩子不願意分享玩具時,父母想改變或強迫孩子能做分享之前,一方面要尊重孩子對所有物的感覺。通常父母會覺得有權決定孩子的一切,但是父母應該考慮孩子的立場,這個玩具是孩子的,他有權利決定要不要借給別人玩,而別人也有權利要不要借他玩。
適當的堅持是很重要的,當您下決心要改善孩子的玩具行為時,父母雙方的配合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,若堅持度無法持久或父母雙方意見、做法不同,也會影響輔導的成效。
如果孩子喜歡別人的玩具,那麼,向對方借也無妨,父母還可以藉這個機會,教導孩子對同伴應有的禮貌與尊重,知道愛惜別人的玩具和守信用的美德等。或者可以和別的孩子交換玩具,藉此看看別的孩子如何玩自己的玩具,也可以達到互相觀摩學習,同時,孩子也有更多的玩具可以玩。再者,平日不妨多邀請孩子的玩伴來家中,幾個孩子在一起,腦力激盪後玩法就會翻新,對玩具就不容易厭膩,而且能使孩子學習與同伴相處和分享玩具。
|